
飼料公司業務員挪用10萬貨款還貸 獲刑一年半
作者: 來源:海峽導報
一飼料公司業務員,利用代收貨款的職務便利,挪用10萬多元貨款為自己還貸。近日,這名大膽的業務員因犯挪用資金罪,被集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并責令退賠108283元。
1989年出生的黃某是漳州人,他來廈務工期間,迫于銀行還貸的壓力,就對自己在飼料公司收取的貨款打起了歪主意。他在銷售豬飼料添加劑過程中,利用公司對業務員收取貨款的管理存在漏洞之機,挪用貨款用于個人還貸。
經查,黃某共將收取的公司貨款十余萬元轉移到自己的賬戶中用于還貸。
黃某的挪用行為被公司發現后,于2014年6月底離職,隨后離開廈門,剩余挪用款項108283元至今未歸還公司。不久前,他在漳州被公安機關抓獲。